尊敬的投资者:
我公司主要业务为基金及专户产品的设计、募集、发行及资产管理。产品以债券型基金为主。
根据有关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1部第1条相关意见,投资于我司境外产品的投资者必须符合专业投资者要求。专业投资者的认定条件为:
(1)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 “个人专业投资者”指(单独或联同其配偶或子女于某联权共有账户)拥有的投资组合不少于800万港元(或任何等值外币)的个人。
(3) “法团专业投资者”指(a) 或托付的总资产不少于4000万港元(或任何等值外币)的任何信托法团;(b) 拥有(i)投资组合不少于800万港元(或任何等值外币);或(ii)总资产不少于4000万港元(或任何等值外币)的任何法团或合伙;(c)唯一的业务是持有投资项目并由任何一名或多名个人专业投资者或者上文(a)或(b)项所述人士全资拥有的任何法团。
不合格投资者不得投资本公司产品。
另外,本网站表述如涉及投资观点、投资策略、风控策略、投资流程等内容,系我公司进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但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若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我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坚持风控为先,稳中求进的投资理念,为客户资产保驾护航!